王涛,执业律师
联系电话:18678262860
学历:毕业于于沈阳大学法学本科
执业证号:13704202210458064
专业领域:民商事案件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案件,公司法律事务
荣誉与评价:
2022年获得优 秀党员律师;
2023获得优 秀律师称号;
2024年获得齐鲁所优 秀律师称号,齐鲁总所优 秀党员律师称号
代表案例:
死者许虎,男,1998年11月1日出生,汉族,身份证号370403199811015632,与二原告系父母关系,许虎与被告二系朋友关系,被告一系微山县昭阳镇驻地微山湖区域内池塘经营者,对外有偿向顾客提供工具摘菜其种植的莲蓬等。2023年7月24日下午13时许,被告二带许虎一起到被告一池塘处採莲蓬。二被告将许虎独自留在池塘内,而后继续接待顾客到自己其他池塘。由于徐虎采摘池塘内无安 全看管人员,无安 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等,未告知需要注意安 全事项,由于徐虎对池塘环境不熟悉,危险区域及水深等均无知情,导致许虎在采摘期间掉入湖中溺水死亡。
作为被告一长期经营池塘,巨大微山湖水,水浪、沼泽、水深等,应当深知顾客无从知晓,顾客在湖中随时可能发生危险不言而喻,因此保护顾客生命安 全应当放在首位,在其管理区域内理应设立安 全一切标志、设施,同时安排安 全管理人员看管,将随时出现的危险及时救助,达到*** 高警戒才可。可是二被告却采取放任态度,由许虎单独一人在湖中,引起了危险源的扩大。被告二对徐虎不会水更为知情,显然均未尽到安 全保护措施,导致许虎溺水死亡可悲后果,二原告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,本案起诉后按照危险共同体要求二被告承担按份责任,法院采纳完全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。